医渡云大数据平台维保服务项目
市场询价公告
为做好本项目采购前期准备工作,采集市场真实价格水平,我院现面向社会开展本次市场询价。
一、采购目的和项目需求
本项目旨在保障我院在用的医渡云大数据系统(下称本项目系统)以及其所部署的硬件服务器集群(下称本项目硬件)的正常运行。服务包括软硬件日常维护、系统数据库维护、问题处理与恢复、周期性巡检、咨询与指导、运维日志等内容,为期12个月。
我院针对本项目的全部技术服务需求如下,各意向参与单位须基于下述完整全部需求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据实作出意向性报价:
【服务内容:
1、服务商针对本项目系统的日常运维技术支持,报错隐患,保障业务稳定连续运行;
2、服务商针对本项目硬件进行维护,及时处置硬件告警,免费提供部分零配件并负责替换;
3、服务商针对本项目系统及数据库进行运维调优,清理碎片日志,优化系统响应性能;
4、服务商针对本项目软硬件提供每季度一次的巡检,形成《巡检报告》。
服务要求:
1、如我院发现服务商人员的服务水平不符合本项目的要求,有权要求服务商在5个工作日内更换人员;
2、服务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免费的热线电话,7*24小时接听我院的报障或咨询电话。同时提供电子邮件和远程维护的响应方式。接到我院的报障电话后,服务商应在0.5小时内响应。如通过远程维护方式无法解决的,服务商应在接到我院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如遇紧急或重大业务故障,服务商应在接到我院通知后的2小时内派人抵达故障现场;
3、服务商每季度对本项目系统和硬件进行一次全面巡检,并提供《巡检报告》。如服务商在巡检过程中发现本项目系统或硬件存在异常、隐患或风险,马上向我院汇报,提供解决方案并实施必要的预应对措施。在解决方案得到我院确认后马上进行异常、隐患或风险的处理;
4、服务商根据T+7原则为本项目系统提供数据处理服务。具体包括数据还原、数据脱敏、数据清洗加工、数据映射、数据备份、标准化处理、结构化处理等;
5、在运维服务期内,服务商对本项目硬件进行维护。如相关硬件出现零配件损坏,服务商负责更换(同时提供零配件的合格凭证),并在更换后(所有损坏的零配件,服务商在完成更替后应交由我院处理)针对新换的零配件单独提供12个月的独立质保期。在独立质保期内,如相关零配件再次发生损坏,服务商应在接到我院通知后的24小时内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本项目运维服务期届满后,如服务商为我院提供并更换的相关零部件的独立质保期仍未到期,服务商应继续完成相关质保服务直至独立质保期届满;
6、服务商免费提供市值10000元以下的零配件,超出此范围的零配件如需更换,服务商应及时告知,最终由我院提供;
7、在运维服务期内,如遇我院搭建或更换与本项目系统或硬件有业务关联的环境或产品时,服务商应配合我院提供必要的割接工作;
8、如服务商在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没有对我院的报障进行响应,我院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包括聘请第三方代为解决问题),但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服务商全权承担;
9、未经我院许可,服务商人员不得擅自登陆我院任何系统、不得擅自修改我院任何系统的数据、不得窃取我院的任何数据信息、不得更改我院任何软硬件或网络环境的设置、不得损坏我院的办公设施;
10、服务商严格保护在提供本项目服务期间可能接触到的我院及相关第三方个人的信息安全(尤其是我院工作人员及患者的信息秘密),不得泄露、篡改、非法使用相关信息。不得将我院的任何信息、数据或资料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11、在运维服务期内,非因服务商原因导致本项目系统或硬件损坏、数据丢失时,服务商有义务及时采取措施协助我院进行必要的问题处理。如问题的处理超出必要限度导致服务商需要另行收费的,服务商应及时告知,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否则我院有权拒绝付款;
12、在运维服务期内,在未经我院许可的情况下,因服务商对本项目系统或硬件操作失误导致本项目系统或硬件损坏、数据丢失时,服务商除应负责全部的故障处理和数据恢复,还应根据我院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13、在运维服务期内,如遇重大节假日、我院核心业务系统升级、重大医疗保障活动、突发信息安全事件等场景,若我院提出要求,服务商应提供专属的应急保障方案,安排项目负责人全天候待命,确保与本项目系统相关的突发问题可快速响应、及时处置,保障我院业务连续不中断;
14、在运维服务期内,服务商向我院系统操作人员提供不限次数的业务培训,使其全面、独立地掌握使用本项目系统的技能。】
提示:本公告仅公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需求;本项目相关商务条件、详细资质条件等内容不在本公告中载明。本公告公示期内,有关本项目的疑问可向本项目联系人咨询(咨询电话:87906538,联系人:郝老师)。相关咨询仅作信息答疑,不开展商务议价,不对报价效力予以确认,不构成采购谈判或预磋商行为。
二、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内容;
2、本次市场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三、询价参与时间及要求
1、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2日。意向单位须于2026年9月22日16:00前完成电子邮件报送,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意向性报价。报价邮箱:haoxin@bjzhongyi.com。
2、报送方式:本次市场询价仅接收电子邮件报送,不接收纸质现场递交、邮寄递交。
3、报价邮件规范:
(1)邮件标题:合理用药监控系统门诊和病房版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意向性报价。
(2)邮件正文写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邮件附件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意向性报价函的PDF扫描件。
(4)意向性报价函必须包含:单位全称、营业执照复印件、针对本项目全部技术服务需求的意向性总报价、报价明细。
(5)意向性报价函可选择性附带:简要服务方案、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附加材料。
四、重要说明
1、本次市场询价仅为采购前期市场价格摸底调查,不属于招标、谈判以及正式采购流程,不构成任何采购要约及缔约承诺。
2、我院不承诺后续必然实施采购,亦不承诺必然且只能从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列表中确定最终的成交服务商。
3、本次收集的意向性报价仅作为价格摸底参考,不作为后续正式采购的评审、比价及成交依据。
4、后续如本项目启动正式采购流程,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如有意正式的采购项目,须按照正式采购公告的要求重新完整参与报名及报价等全部流程。本次意向性报价自动失效。
5、本次市场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与服务商资料编制、报送产生的全部成本自行承担。
6、我院对所收到的每一份意向性报价函的商业信息均予以保密。不对外公示、不单独反馈各单位询价结果。
7、本公告以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版本为唯一有效版本,任何第三方平台转载内容无效,我院不对第三方转载内容承担任何责任。
8、本公告所列技术服务需求为现阶段暂定版本,仅供本次市场询价参考;本项目最终正式需求以我院后续公开发布的正式采购文件为准。
PDA维修服务项目采购报名延期补充征集公告
我院已于2026年9月15日发布《PDA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公告期满后,经本项目采购小组核查,符合参选条件的意向参选单位暂未达到院内采购要求数量。
为充分征集潜在服务商,现决定延长本项目报名征集期3个工作日。
本次延期期间,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资格条件、报名方式及材料要求等均与原采购公告保持一致,无任何变更。
已报名的意向参选单位无需重复提交报名材料。
本项目延期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16:00点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87906538
报名邮箱:haoxin@bjzhongyi.com
市场询价公告
为做好本项目采购前期准备工作,采集市场真实价格水平,我院现面向社会开展本次市场询价。
一、采购目的和项目需求
本项目旨在保障我院合理用药监控系统门诊和病房版稳定连续运行,保障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住院医嘱审核、门急诊处方点评、住院医嘱点评等功能正常。服务包括系统故障排除、问题处理与恢复、系统优化设置、运维日志记录等,为期12个月。
我院针对本项目的全部技术服务需求如下,各意向参与单位须基于下述完整全部需求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据实作出意向性报价:
【服务内容:
1、针对本项目系统的日常运维技术支持;
2、针对本项目系统运行状况,审核耗时,异常数据分析等提供每月一次系统巡检并实时进行系统优化处理;
3、针对本项目系统提供每月两次的业务数据更新,包括我院新增药品相关信息、审核规则以及诊断、人员科室等相关业务字典;
4、针对本项目系统提供数据运营支持,包括我院现有审核规则验证,批量处理不审核列表,区域点评数据专家共识等内容;
5、服务商提供本项目系统版本更新后的免费升级。
服务要求:
1、如我院发现服务商人员的服务水平不符合本项目的要求,有权要求服务商在5个工作日内更换人员;
2、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团队应该保持稳定,如因特殊原因发生人员更迭的,需我院确认后方可调换人员,且补充的新人员应具备不低于被替换人员的资质和水准;
3、服务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免费的热线电话,7*24小时接听我院的报障或咨询电话。同时提供电子邮件和远程维护的响应方式;
4、服务商在运维服务期内,接到我院的报障电话后,服务商应在1小时内响应。如通过远程维护方式无法解决的,服务商应在接到我院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如遇紧急或重大业务故障,服务商应在接到我院通知后的2小时内派人抵达故障现场;
5、服务商每月派技术人员对本项目系统进行一次例行功能性和稳定性检查,最大程度地避免系统隐患的发生并提供相应的《巡检报告》;
6、如服务商在巡检过程中发现本项目系统存在异常、隐患或风险,马上向我院汇报,提供解决方案并实施必要的预应对措施。在解决方案得到我院确认后马上进行异常、隐患或风险的处理;
7、服务商应在我院提供新增药品说明书或审核规则等资料后14日内完成在本项目系统内的更新工作;
8、服务商在运维服务期内,如遇我院搭建或更换与本项目系统有业务关联的环境或产品时,应配合我院提供必要的割接工作;
9、服务商应确保提供本项目服务的全过程符合医疗行业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相关法规及我院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定期合规检查,规避安全与合规风险;
10、如服务商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没有对我院的报障进行响应,我院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包括聘请第三方代为解决问题),但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服务商全权承担;
11、服务商人员在我院现场工作期间须遵守我院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未经我院许可,服务商人员不得擅自登陆我院任何系统、不得擅自修改我院任何系统的数据、不得窃取我院的任何数据信息、不得更改我院任何软硬件或网络环境的设置、不得损坏我院的办公设施;
12、在运维服务期内,服务商向我院系统操作人员提供不限次数的业务培训,使其全面、独立地掌握使用本项目系统的技能;
13、服务商严格保护在提供服务期间可能接触到的我院及相关第三方个人的信息安全(尤其是我院工作人员及患者的信息秘密),不得泄露、篡改、非法使用相关信息。不得将我院的任何信息、数据或资料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14、如遇重大节假日、我院核心业务系统升级、重大医疗保障活动、突发信息安全事件等场景,若我院提出要求,服务商应提供专属的应急保障方案,安排项目负责人全天候待命,确保与本项目系统相关的突发问题可快速响应、及时处置,保障我院业务连续不中断;
15、在运维服务期内,服务商可根据我院需求和本项目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提供功能优化和改进服务。若我院提出本项目系统现有功能范围外的新增功能需求,经服务商评估开发工时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服务商免费提供开发服务,并纳入本项目的运维服务范畴。】
提示:本公告仅公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需求;本项目相关商务条件、详细资质条件等内容不在本公告中载明。本公告公示期内,有关本项目的疑问可向本项目联系人咨询(咨询电话:87906538,联系人:郝老师)。相关咨询仅作信息答疑,不开展商务议价,不对报价效力予以确认,不构成采购谈判或预磋商行为。
二、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内容;
2、本次市场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三、询价参与时间及要求
1、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1日。意向单位须于2026年9月21日16:00前完成电子邮件报送,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意向性报价。报价邮箱:haoxin@bjzhongyi.com。
2、报送方式:本次市场询价仅接收电子邮件报送,不接收纸质现场递交、邮寄递交。
3、报价邮件规范:
(1)邮件标题:合理用药监控系统门诊和病房版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意向性报价。
(2)邮件正文写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邮件附件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意向性报价函的PDF扫描件。
(4)意向性报价函必须包含:单位全称、营业执照复印件、针对本项目全部技术服务需求的意向性总报价、报价明细。
(5)意向性报价函可选择性附带:简要服务方案、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附加材料。
四、重要说明
1、本次市场询价仅为采购前期市场价格摸底调查,不属于招标、谈判以及正式采购流程,不构成任何采购要约及缔约承诺。
2、我院不承诺后续必然实施采购,亦不承诺必然且只能从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列表中确定最终的成交服务商。
3、本次收集的意向性报价仅作为价格摸底参考,不作为后续正式采购的评审、比价及成交依据。
4、后续如本项目启动正式采购流程,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如有意正式的采购项目,须按照正式采购公告的要求重新完整参与报名及报价等全部流程。本次意向性报价自动失效。
5、本次市场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与服务商资料编制、报送产生的全部成本自行承担。
6、我院对所收到的每一份意向性报价函的商业信息均予以保密。不对外公示、不单独反馈各单位询价结果。
7、本公告以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版本为唯一有效版本,任何第三方平台转载内容无效,我院不对第三方转载内容承担任何责任。
8、本公告所列技术服务需求为现阶段暂定版本,仅供本次市场询价参考;本项目最终正式需求以我院后续公开发布的正式采购文件为准。
名老中医传承系统市场询价公告
为做好本项目采购前期准备工作,采集市场真实价格水平,我院现面向社会开展本次市场询价。
一、采购目的和项目需求
我院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如下,各意向参与单位须基于下述完整全部需求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据实作出意向性报价:
1. 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需支持工作室管理、工作室成员管理,如工作室的图片、名称、简介、专长介绍、成员基本信息等。
2. 支持工作室是活动管理:工作室讲座、读书会、名中医查房、病案讨论、示教观摩、培训等活动的信息管理。
3. 需要支持对医案基本信息进行管理维护,如医案名称、医师姓名、辨证分型、治则治法等;复诊管理,如处方名称、复诊日期、处方用量、中药名等;医案资源分享管理;
4. 需要支持对年度计划、医话、读书心得、经验、书籍、获奖、专利、论文等基本信息进行管理维护;支持对上述内容进行分享;支持对上述内容进行注解评论。
5. 需要支持对名老中医工作室学生信息进行管理维护,如个人图片、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
6. 需要支持跟师管理:跟师申请查询、跟师批准、跟师管理等流程。
7. 需要支持对论文基本信息进行管理维护,如论文标题、论文内容编写、上传相关附件;论文分享管理。
8. 需要支持查询学生考核成绩,如按学生姓名、工作室名称、是否合格、分数排序查询;查看考核结果和详情。
9. 需要支持查看跟师抄方和模拟抄方统计情况;支持按抄方内容和工作室查询;能够查看抄方详情、名医点评、删除模拟处方结果等。
10. 需要支持名老中医跟师学习:名老中医诊疗过程、老药工特色技艺展示等视频发布、管理等工作。资源发布、管理、下载等功能实现。
11. 需要支持跟师抄方:跟师信息查看,包括抄方记录查看、跟师过程记录查看(如医案、影像学习资料、音频学习资料等)。
12. 需要支持模拟开方:学员模拟中医开方;支持模拟处方记录查看和删除等操作。
13. 需要支持经验学习:支持工作室发布各种形式的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学习记录。
14. 需要支持在线考核:支持设置单选题、多选题、问答题、模拟接诊处方等格式题目。
15. 需要支持支持提供名老中医工作室考核。
16. 需要支持考核阅卷:支持对试卷进行浏览和批阅;支持客观题进行自动阅卷。
17. 需要支持模拟接诊:模拟中医类接诊规范流程,提供多病种选择、临床问诊替代、学员线上答题、系统能够实现自行编辑接诊步骤等功能。
18. 需要支持工作室简单医案数据挖掘分析:如临床中病症、证型、处方、用药等频次统计;支持医案多维度分析,如统计分析、关联分析等。
19. 名老中医多模态数据处理:具备论文、著作、病例、PPT等多样化多模态数据知识库构建;
20. 多模态交互:用户交互环节,智能体具备文本、图表、图像等的多模态数据展示;
21. 轻量化设计:名老中医智能体不依赖于任何业务中台,支持全栈独立私有化部署,确保系统运行的自主可控;
22. 数字人生成:支持基于单张图像或者视频片段进行3D外貌重建还原,支持语音和视频两种输出模式;
23. 大模型灵活接入:具备接入内部、外部大模型的能力,能够灵活的接入多种大模型。
24. 需要协助完成1个名老中医工作室的师承管理数据以及在线学习模块建设。服务内容包括模块的安装部署、历史数据迁移、用户培训、试运行及项目终验,确保功能达到使用标准。
提示:本公告仅公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需求;本项目相关商务条件、详细资质条件等内容不在本公告中载明。本公告公示期内,有关本项目的疑问可向本项目联系人咨询(咨询电话:87906538,联系人:杨老师)。相关咨询仅作信息答疑,不开展商务议价,不对报价效力予以确认,不构成采购谈判或预磋商行为。
二、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内容;
2、本次市场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三、询价参与时间及要求
1、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7日。意向单位须于2026年9月17日17:00前完成电子邮件报送,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意向性报价。报价邮箱:scdy@bjzhongyi.com。
2、报送方式:本次市场询价仅接收电子邮件报送,不接收纸质现场递交、邮寄递交。
3、报价邮件规范:
(1)邮件标题:XX项目‑意向性报价
(2)邮件正文写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邮件附件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意向性报价函的PDF扫描件
(4)意向性报价函必须包含:单位全称、营业执照复印件、针对本项目全部技术服务需求的意向性总报价、报价明细
(5)意向性报价函可选择性附带:简要服务方案、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附加材料
四、重要说明
1、本次市场询价仅为采购前期市场价格摸底调查,不属于招标、谈判以及正式采购流程,不构成任何采购要约及缔约承诺。
2、我院不承诺后续必然实施采购,亦不承诺必然且只能从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列表中确定最终的成交服务商。
3、本次收集的意向性报价仅作为价格摸底参考,不作为后续正式采购的评审、比价及成交依据。
4、后续如本项目启动正式采购流程,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如有意正式的采购项目,须按照正式采购公告的要求重新完整参与报名及报价等全部流程。本次意向性报价自动失效。
5、本次市场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与服务商资料编制、报送产生的全部成本自行承担。
6、我院对所收到的每一份意向性报价函的商业信息均予以保密。不对外公示、不单独反馈各单位询价结果。
7、本公告以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版本为唯一有效版本,任何第三方平台转载内容无效,我院不对第三方转载内容承担任何责任。
8、本公告所列技术服务需求为现阶段暂定版本,仅供本次市场询价参考;本项目最终正式需求以我院后续公开发布的正式采购文件为准。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专家电视片制作服务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
项目预算:150000元/2部
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23号
产品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领取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领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2办公室。
携带以下资料:
1.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号、邮箱地址);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能看清所有信息)。
带黑色签字笔。若供应商在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有权拒绝向其发放采购文件,经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免费领取采购文件。
项目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方式:010-87906287
备注:只有资质审核通过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评审。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
评审时间: 2026年9月24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
1、项目目的:为保障我院日常办公的需要,现需采购PDA维修服务,为期12个月。服务范围是我院在用的手持型临床移动终端PDA(品牌:联新;型号:NR510),共92台。服务内容应包含上门取机、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维修时间及送回、7*8小时的报修热线、针对更换后的零配件提供6个月的独立质保期等。
2、项目预算:¥35000.00元。本项目预算为项目服务期内的维修费用封顶上限,不作为固定的合同总价。服务费用每两个月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内容集中支付一次。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技术维护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2、参选单位须拥有北京本地维修场地、专业维修团队与运输保障能力,负责故障PDA设备的上门取机、维修及送回,并承担往返运输设备损毁风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公告公示及报名要求
1、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7日。截止至2026年9月17日16:00前,意向参选单位须于公示期截至前发送邮件(接收邮箱:haoxin@bjzhongyi.com)完成本项目参选预报名,邮件标题格式:【PDA维修服务项目参选报名】。邮件内同步提交本项目初步报价材料。意向参选单位的初步报价材料仅作为本项目前期核实问询参考,不作为本项目评审成交依据。
2、本公告公示期截至后,我院不再接受针对本项目的参选报名。参选报名结束后,我院将统一通知全部已报名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在我院指定的日期安排人员到我院递交正式的项目最终报价材料。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递交,逾期未到场递交项目最终报价材料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参选资格。各参选单位现场递交的最终报价材料,是本项目评议的唯一有效报价依据。
3、参选预报名完成后至现场递交日前,我院可对已报名参选单位开展项目相关核实和问询,参选单位在此期间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4、本项目为我院自主组织小额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接受意向参选单位报名,无定向邀请,不设置排他性准入条件。
四、咨询及资料编制要求
1、咨询方式:意向参选单位可在本公告公示期内的办公时间拨打我院信息中心办公电话87906538(联系人郝老师)进行业务咨询。咨询仅做项目答疑,不接受报价。
2、初步报价材料要求:意向参选单位的报价材料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明细(本项目报价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服务方案简介(包含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服务团队构成等)、联系人信息(姓名、手机号)等内容,放入PDF文件附件。
3、最终报价材料要求:意向参选单位的报价材料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明细(本项目报价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服务方案简介(包含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服务团队构成等)、联系人信息(姓名、手机号)、法人授权书(包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亲自递交时无需授权书)等内容。其中最终报价材料应为纸质版,纸质页面逐页加盖公章,简单装订,请勿胶装。参选单位最终报价材料的有效期自最终报价递交之日起不少于60日历天。最终报价材料仅需一份正本,须密封包装,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全称。
五、评选说明
1、我院参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文件精神,对所有参选单位的最终报价材料开展低价履约风险核查。对明显低于合理成本、存在无法保质履约风险的报价,我院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我院将针对各参选单位的最终报价材料开展综合评议择优确定中选单位,后续将与中选单位接洽落实合同签订事宜。洽谈过程中,中选单位不得变更最终报价单中的实质性服务内容、价格上限等核心条款。
3、我院将不对评选结果进行官网公示。除中选单位外,我院不再逐一告知未中选参选单位本项目的评选结果。
六、其他事项
1、意向参选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的全部报价材料和报价内容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失去参评资格;已确定为中选单位的,我院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参选单位参与本项目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2、所有参选单位提交的报价材料均由我院统一归档留存,不予退还,请各意向参选单位自行做好备份;我院将对全部参选相关文件涉及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3、本采购公告以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版本为唯一有效版本,第三方平台转载仅供参考,我院不对第三方转载内容承担责任。
4、本采购公告所载项目要求为本项目正式执行版本。如后续发生需求勘误、调整,我院将另行发布更正公告。
附件:本项目报价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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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名称 |
单位 |
维修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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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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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按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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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键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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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头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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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电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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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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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模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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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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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幕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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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筒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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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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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B接口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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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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腕带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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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板PCBA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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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副板FPC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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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B线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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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头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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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壳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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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监控存储硬盘扩容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要求:为保障我院业务正常开展,现需采购企业级8T硬盘设备10块,本项目包含安装及调试。
2、项目预算:¥44863.6元。本项目预算为项目采购费用封顶上限,不作为固定的合同总价。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服务商的营业范围须包含销售计算机、电子产品、技术服务、计算机维修或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项目。(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
3、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三、公告公示期
本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意向参选单位可在公示期内报名,公示期结束后我院将不再接受参选报名。
四、咨询及报价单要求
1、咨询方式:意向参选单位可在公示期内的办公时间拨打我院保卫处办公电话87906560(联系人于老师)进行业务咨询。
2、报价单要求:意向参选单位提交的报价单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营业执照扫描件、报价明细、联系人信息(姓名、手机号)等内容。每一页内容均应加盖公章并简单装订(请勿胶状)。
3、递交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现场送达或正规快递邮寄方式递交报价单。
4、递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103室。
五、评选说明
1、本项目为我院自主组织小额采购,面向社会公开接受自愿参选单位的报名,无定向邀请,不设置排他性准入条件。
2、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的要求对我院将对全部报价单进行异常低价响应筛查,如有发现异常低价报价,相关参选单位将失去参评资格。
3、我院将根据各参选单位递交的报价单相关内容择优评选后确定中选单位,后续仅与中选单位进行合同洽谈及签订事宜。所有参选单位提交的报价单均由我院统一归档留存,不予退还,请各意向参选单位根据各自需要做好必要的备份。
六、其他事项
1、意向参选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的报价内容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失去参评资格。
2、本公告仅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任何转载无效。
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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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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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级8T 硬盘 |
一、技术要求 3、接口形式:SATA 4、硬盘尺寸:3.5英寸 5、缓存≧256MB 6、数量:10块
3. 功能验收:硬盘全部被现有存储阵列识别,RAID5 阵列组建成功; 4. 实施过程做好业务防护,不能中断院内原有监控录像存储、回放业务; 5. 自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设备提供不低于为期三年的产品质量保修。
|
安防监控摄像机增补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要求:为保障我院业务正常开展,现需采购警戒半球摄像机设备23台及配套网线及辅料,本项目包含安装及调试。
2、项目预算:¥21400元。本项目预算为项目采购费用封顶上限,不作为固定的合同总价。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服务商的营业范围须包含销售计算机、电子产品、技术服务、计算机维修或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项目。(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
3、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三、公告公示期
本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意向参选单位可在公示期内报名,公示期结束后我院将不再接受参选报名。
四、咨询及报价单要求
1、咨询方式:意向参选单位可在公示期内的办公时间拨打我院保卫处办公电话87906560(联系人于老师)进行业务咨询。
2、报价单要求:意向参选单位提交的报价单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营业执照扫描件、报价明细、联系人信息(姓名、手机号)等内容。每一页内容均应加盖公章并简单装订(请勿胶状)。
3、递交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现场送达或正规快递邮寄方式递交报价单。
4、递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103室。
五、评选说明
1、本项目为我院自主组织小额采购,面向社会公开接受自愿参选单位的报名,无定向邀请,不设置排他性准入条件。
2、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的要求对我院将对全部报价单进行异常低价响应筛查,如有发现异常低价报价,相关参选单位将失去参评资格。
3、我院将根据各参选单位递交的报价单相关内容择优评选后确定中选单位,后续仅与中选单位进行合同洽谈及签订事宜。所有参选单位提交的报价单均由我院统一归档留存,不予退还,请各意向参选单位根据各自需要做好必要的备份。
六、其他事项
1、意向参选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的报价内容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失去参评资格。
2、本公告仅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任何转载无效。
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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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
|
1 |
安防监控 摄像机 |
一、技术要求 2.编码格式:支持H.265、H.264智能编码,降低存储带宽消耗; 3.红外夜视:内置红外补光,红外夜视距离不小于30米,昼夜自动切换彩色/红外模式; 4.视频参数:主码流1080P(1920×1080),可设置码率,支持帧率≧25fps; 5.智能功能:支持音频输入输出、区域警戒、异常行为侦测,可联动告警; 6.网络接口:RJ45千兆以太网口,支持POE供电,兼容院内现有POE交换机; 7.防护等级:≥IP40,适应医院室内门诊、急诊、体检中心、地下通道等室内环境; 8.平台兼容性:可无缝接入医院现有安防监控平台,支持实时预览、录像回放、时间同步、设备管理,不改动原有监控系统架构; 二、其他要求(如有)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含货物本身、运输、安装调试、现场实施服务全部费用; 2、供货产品为原厂全新正品摄像头、网线,提供原厂正规质保服务,不接受翻新、拆机二手设备; 3.功能验收:摄像头全部被现有设备平台识别,能显示实时画面、回放图像正常; 4.实施过程做好业务防护,不能中断院内原有监控录像存储、回放业务; 5.自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设备提供不低于为期三年的产品质量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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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目的: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办公网络的流畅度,同时预留充足带宽资源支撑患者免费WiFi业务上线,我院拟采购2G商铺型共享宽带服务。要求线路传输稳定、低时延,为期12个月。
2、项目预算:¥24000.00元(超过本预算的报价无效)。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电信业务;
2、具备通信线路部署、商铺型共享宽带相关服务和运维报障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公告公示及报名要求
1、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5日。截止至2026年9月15日16:00前,意向参选单位须于公示期截至前发送邮件(接收邮箱:haoxin@bjzhongyi.com)完成本项目参选预报名,邮件标题格式:【办公网络质量提升项目参选报名】。邮件内同步提交本项目初步报价材料。意向参选单位的初步报价材料仅作为本项目前期核实问询参考,不作为本项目评审成交依据。
2、本公告公示期截至后,我院不再接受针对本项目的参选报名。参选报名结束后,我院将统一通知全部已报名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在我院指定的日期安排人员到我院递交正式的项目最终报价材料。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递交,逾期未到场递交项目最终报价材料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参选资格。各参选单位现场递交的最终报价材料,是本项目评议的唯一有效报价依据。
3、参选预报名完成后至现场递交日前,我院可对已报名参选单位开展项目相关核实和问询,参选单位在此期间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4、本项目为我院自主组织小额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接受意向参选单位报名,无定向邀请,不设置排他性准入条件。
四、咨询及资料编制要求
1、咨询方式:意向参选单位可在本公告公示期内的办公时间拨打我院信息中心办公电话87906538(联系人郝老师)进行业务咨询。咨询仅做项目答疑,不接受报价。
2、初步报价材料要求:意向参选单位的报价材料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明细、服务方案简介(包含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服务团队构成等)、联系人信息(姓名、手机号)等内容,放入PDF文件附件。
3、最终报价材料要求:意向参选单位的报价材料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明细、服务方案简介(包含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服务团队构成等)、联系人信息(姓名、手机号)、法人授权书(包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亲自递交时无需授权书)等内容。其中最终报价材料应为纸质版,纸质页面逐页加盖公章,简单装订,请勿胶装。参选单位最终报价材料的有效期自最终报价递交之日起不少于60日历天。最终报价材料仅需一份正本,须密封包装,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全称。
五、评选说明
1、我院参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文件精神,对所有参选单位的最终报价材料开展低价履约风险核查。对明显低于合理成本、存在无法保质履约风险的报价,我院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我院将针对各参选单位的最终报价材料开展综合评议择优确定中选单位,后续将与中选单位接洽落实合同签订事宜。洽谈过程中,中选单位不得变更最终报价单中的实质性服务内容、价格上限等核心条款。
3、我院将不对评选结果进行官网公示。除中选单位外,我院不再逐一告知未中选参选单位本项目的评选结果。
六、其他事项
1、意向参选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的全部报价材料和报价内容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失去参评资格;已确定为中选单位的,我院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参选单位参与本项目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2、所有参选单位提交的报价材料均由我院统一归档留存,不予退还,请各意向参选单位自行做好备份;我院将对全部参选相关文件涉及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3、本采购公告以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版本为唯一有效版本,第三方平台转载仅供参考,我院不对第三方转载内容承担责任。
4、本采购公告所载项目要求为本项目正式执行版本。如后续发生需求勘误、调整,我院将另行发布更正公告。
扫码枪购置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要求:为保障我院业务正常开展,现需采购扫码枪 22 个,本项目包含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需与医院现有业务系统适配对接。
2、项目预算:¥39930.00元。本项目预算为项目采购费用封顶上限,不作为固定的合同总价。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服务商的营业范围须包含销售计算机、电子产品、技术服务、计算机维修或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项目。(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
3、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三、公告公示期
本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意向参选单位可在公示期内报名,公示期结束后我院将不再接受参选报名。
四、咨询及报价单要求
1、咨询方式:意向参选单位可在公示期内的办公时间拨打我院信息中心办公电话87906538(联系人杨老师)进行业务咨询。
2、报价单要求:意向参选单位提交的报价单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营业执照扫描件、报价明细、联系人信息(姓名、手机号)等内容。每一页内容均应加盖公章并简单装订(请勿胶状)。
3、递交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现场送达或正规快递邮寄方式递交报价单。
4、递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23号北京中医医院信息中心。
五、评选说明
1、本项目为我院自主组织小额采购,面向社会公开接受自愿参选单位的报名,无定向邀请,不设置排他性准入条件。
2、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的要求对我院将对全部报价单进行异常低价响应筛查,如有发现异常低价报价,相关参选单位将失去参评资格。
3、我院将根据各参选单位递交的报价单相关内容择优评选后确定中选单位,后续仅与中选单位进行合同洽谈及签订事宜。所有参选单位提交的报价单均由我院统一归档留存,不予退还,请各意向参选单位根据各自需要做好必要的备份。
六、其他事项
1、意向参选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的报价内容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失去参评资格。
2、本公告仅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任何转载无效。
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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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技术要求 |
|
1 |
扫码枪 |
一、技术要求: 1、设备类型:手持式二维影像扫码枪,配套枪托; 2、影像传感器:838×640 像素灰度传感器,采用 Adaptus 6.0 影像解码技术,高密度 HD 对焦版本; 3、扫描角度:水平 41.4°,垂直 32.2°;运动容差最优焦距下 13mil UPC 条码可达 610cm/s; 4、解码能力:支持主流一维码、二维码识读,支持药品追溯码、UDI 医疗器械码、电子医保凭证、住院腕带条码、屏幕码识别,可识别磨损、覆膜反光条码; 5、接口:USB 有线接口,免驱动即插即用;6、系统兼容性:兼容 Windows,可与医院现有 HIS、LIS、SPD 等业务系统对接适配;7、工作环境:满足医院临床科室日常使用环境,抗摔、抗干扰性能满足医院使用场景。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供货工程,包含设备供货、现场部署调试,完成与医院现有业务系统适配对接; 2、自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设备提供为期三年质保服务;保修期内因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损坏,免费修理或更换; 3、提供 7×24 小时热线维修服务,电话无法解决故障时,维修人员到达项目现场时间不超过 4 小时;紧急故障接报后立即到场抢修; 4、三年质保期满后,需保障备品备件供应,可提供有偿售后技术支持服务。 |
市场询价公告
为做好本项目采购前期准备工作,采集市场真实价格水平,我院现面向社会开展本次市场询价。
一、采购目的和项目需求
本项目旨在针对我院在用的50台叫号屏和10台报到机(下称本项目标的设备)采购未来12个月的维保服务。服务包括提供7*8小时服务、免费提供并更换原厂零配件、定期巡检等内容,并配合我院及其他设备供应商完成必要的系统割接等工作。
我院针对本项目的全部技术服务需求如下,各意向参与单位须基于下述完整全部需求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据实作出意向性报价:
【服务内容:
1、服务商针对本项目标的设备提供日常维保服务;
2、服务商针对本项目标的设备提供每季度一次的设备巡检、故障预应对和应急响应等服务;
3、本合同标的设备的零配件发生损坏时,服务商免费提供零配件并完成相关零配件的更换、安装、调试服务;
4、服务商向我院相关设备管理人员提供不限次数的业务培训。
服务要求:
1、项目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服务商进驻我院现场,检测项目合同标的设备;
2、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团队应该保持稳定,如因特殊原因发生人员更迭的,需我院确认后方可调换人员,且补充的新人员应具备不低于被替换人员的资质和水准。
3、服务商为项目合同提供免费的热线电话,7*8小时接听我院的报障或咨询电话。同时提供电子邮件和远程维护的响应方式;
4、在项目服务期内,接到我院的报障电话后,服务商应在5分钟内响应。如通过远程维护方式无法解决的,服务商应在接到我院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如遇紧急或重大业务故障,服务商应在接到我院通知后的4小时内派人携带重要零配件抵达故障现场。如遇到不能维修的设备时,乙方应及时提供备机供甲方使用;
5、服务商每季度的全面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和日志分析、硬件连接紧固、清洁除尘、零配件磨损检测和预判潜在故障等。还应在巡检结束后提供相应的《设备巡检报告》;
6、如服务商在巡检过程中发现本项目标的设备存在异常、隐患或风险,马上向我院汇报,提供解决方案并实施必要的预应对措施;在解决方案得到我院确认后马上进行异常、隐患或风险的处理;
7、在项目服务期内,如本项目标的设备的零配件发生损坏,服务商免费提供零配件并完成相关零配件的更换、安装、调试服务。针对新换的零配件,服务商提供12个月的独立质保期。在独立质保期内,如所更换的零配件再次发生损坏,服务商应在接到我院通知后的24小时内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8、在项目服务期届满后,如服务商为我院提供并更换的零配件仍处于独立质保期内,服务商应继续完成相关质保服务直至该零配件独立质保期届满。在项目服务期内,服务商如需更换零配件,则换下来的旧件,交由我院处理;
9、服务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需移动、拆卸我院设备,需提前告知我院,避免造成二次损坏;
10、在项目服务期内,如遇我院搭建或更换与本项目标的设备有业务关联的环境或设备时,服务商应配合我院提供必要的割接工作;
11、服务商应确保提供本项目服务的全过程符合医疗行业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相关法规及我院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定期合规检查,规避安全与合规风险;
12、非服务商原因导致我院设备损坏、软硬件系统被破坏、数据丢失的,服务商不承担责任。但服务商应在接到我院通知后有义务及时采取措施协助我院进行必要的问题处理。如问题的处理超出必要限度导致服务商需要另行收费的,服务商应事先及时告知,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否则我院有权拒绝付款;
13、如服务商在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没有对我院的报障进行响应,我院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包括聘请第三方代为解决问题),但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服务商全权承担;
14、服务商严格保护可能接触到的我院及相关第三方个人的信息安全(尤其是我院工作人员及患者的信息秘密),不得泄露、篡改、非法使用相关信息;不得将我院的任何信息、数据或资料用于项目合同约定以外的用途;
15、服务商应保证其提供的零配件均为原厂正品(提供合格证书)或经我院认可的合格零配件。】
附:本项目维保设备列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安装时间 |
|
1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18 |
|
2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18 |
|
3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18 |
|
4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18 |
|
5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18 |
|
6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18 |
|
7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18 |
|
8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18 |
|
9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18 |
|
10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18 |
|
11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12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13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14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15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16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17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18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19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20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21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22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23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24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25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26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27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28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29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30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31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32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2/25 |
|
33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6/30 |
|
34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6/30 |
|
35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6/30 |
|
36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6/30 |
|
37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6/30 |
|
38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9/4 |
|
39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9/4 |
|
40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9/4 |
|
41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9/4 |
|
42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9/4 |
|
43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9/4 |
|
44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9/4 |
|
45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9/4 |
|
46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9/4 |
|
47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9/4 |
|
48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6/30 |
|
49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6/30 |
|
50 |
叫号屏 |
RW-01-22A |
2018/6/30 |
|
51 |
报到机 |
RW-03-32L |
2018/9/3 |
|
52 |
报到机 |
RW-03-32L |
2018/9/3 |
|
53 |
报到机 |
RW-03-32L |
2018/9/3 |
|
54 |
报到机 |
RW-03-32L |
2018/9/3 |
|
55 |
报到机 |
RW-03-32L |
2018/9/3 |
|
56 |
报到机 |
RW-03-32L |
2018/9/3 |
|
57 |
报到机 |
RW-03-32L |
2018/9/3 |
|
58 |
报到机 |
RW-03-32L |
2018/9/3 |
|
59 |
报到机 |
RW-03-32L |
2018/9/3 |
|
60 |
报到机 |
RW-03-32L |
2018/9/3 |
提示:本公告仅公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需求;本项目相关商务条件、详细资质条件等内容不在本公告中载明。本公告公示期内,有关本项目的疑问可向本项目联系人咨询(咨询电话:87906538,联系人:郝老师)。相关咨询仅作信息答疑,不开展商务议价,不对报价效力予以确认,不构成采购谈判或预磋商行为。
二、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内容;
2、本次市场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三、询价参与时间及要求
1、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4日。意向单位须于2026年9月14日16:00前完成电子邮件报送,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意向性报价。报价邮箱:haoxin@bjzhongyi.com。
2、报送方式:本次市场询价仅接收电子邮件报送,不接收纸质现场递交、邮寄递交。
3、报价邮件规范:
(1)邮件标题:叫号屏、报到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意向性报价。
(2)邮件正文写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邮件附件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意向性报价函的PDF扫描件。
(4)意向性报价函必须包含:单位全称、营业执照复印件、针对本项目全部技术服务需求的意向性总报价、报价明细。
(5)意向性报价函可选择性附带:简要服务方案、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附加材料。
四、重要说明
1、本次市场询价仅为采购前期市场价格摸底调查,不属于招标、谈判以及正式采购流程,不构成任何采购要约及缔约承诺。
2、我院不承诺后续必然实施采购,亦不承诺必然且只能从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列表中确定最终的成交服务商。
3、本次收集的意向性报价仅作为价格摸底参考,不作为后续正式采购的评审、比价及成交依据。
4、后续如本项目启动正式采购流程,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如有意正式的采购项目,须按照正式采购公告的要求重新完整参与报名及报价等全部流程。本次意向性报价自动失效。
5、本次市场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与服务商资料编制、报送产生的全部成本自行承担。
6、我院对所收到的每一份意向性报价函的商业信息均予以保密。不对外公示、不单独反馈各单位询价结果。
7、本公告以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版本为唯一有效版本,任何第三方平台转载内容无效,我院不对第三方转载内容承担任何责任。
8、本公告所列技术服务需求为现阶段暂定版本,仅供本次市场询价参考;本项目最终正式需求以我院后续公开发布的正式采购文件为准。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UPS采购项目
项目类别:货物
项目预算:20万元
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23号
服务的名称,标准、简要技术要求及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保障物资供给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2.供应商需有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不间断电源协议定点服务政府采购资质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领取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北京时间)。
领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2。
携带以下资料:
1.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号、邮箱地址);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彩色打印,能看清所有信息)。
带黑色签字笔。若供应商在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有权拒绝向其发放采购文件,经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采购文件。
项目联系人:娄老师
联系方式:010-87906286
备注:只有资质审核通过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评审。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6日14:00(北京时间),将同时核实纸质版及电子文档是否提交,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2
评审时间: 2026年9月16日14:30
评审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等保测评服务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等保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预算金额:28万元
3. 采购控制价:28万元
4. 采购内容:本项目旨在根据国家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本着提高我院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和水平的目的,依据我院信息系统实际情况,针对两个三级系统(互联网诊疗系统、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和一个二级系统(我院官方网站)采购备案咨询服务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遴选文件。
5. 服务期限:3个月.
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院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服务商须持有有效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且在中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www.djbh.net)公布的《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中,未被列入责令整改、暂停资质等异常状态名录;
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 有效的服务认证证书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中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www.djbh.net)“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查询截图(须完整显示供应商名称及证书编号),同时提供自行查询结果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声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查询,本单位当前未被列入责令整改、暂停资质等异常状态名录,并加盖公章。
7、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遴选文件
1. 获取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北京时间)。
2.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遴选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人邮箱。
3. 报名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1办公室
4. 报名需提供资料:
·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号、邮箱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则无需提供);
·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能看清所有信息);
· 《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能看清所有信息);
· 供应商须现场填写《报名表》并签字确认(携带黑色签字笔)。
5. 备注:
· 报名阶段仅对供应商提交资料进行形式齐全性核验,不代表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实质性审查。
· 供应商的最终资格审查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依据遴选文件审定,报名审核通过不视为评审阶段资格审查已通过。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地点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6日下午13:4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 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1办公室
3. 评审时间:2026年9月1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4. 评审地点:同递交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响应文件须密封提交,正本1份,副本2份, 以及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1份。所有纸质版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 本项目遴选公告、遴选结果等信息将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官方网站发布,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23号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10-87906285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新院区中药房调剂、煎药设备市场调研公告
为增进我院对医疗设备的技术发展情况和各个品牌的了解,现进行部分设备产品进行市场公开调研(并非医疗设备采购招标),仅作为该项目开展采购活动前期市场综合分析的支撑依据,与后期组织实施采购活动无直接关系。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商、代理商按照下面要求,报名参加。
一、 项目内容
1、本次调研可以只提供(附件1)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产品的调研资料;
2、参与本次调研的市场主体应严格遵循真实、诚信的原则,所提供的调研资料应确保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情况;
二、 调研时间
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1日 上午12:00前;
三、 调研资料要求
1、按调研资料须按照模板(附件2)填写,按顺序编写页码并每一页需报名单位盖章确认。
2、调研文件资料需以单个子包产品内容进行装订成册,不少于4套(一正叁副)。
3、按调研资料须按照模板(附件2)填写完成Word版与打印盖章扫描PDF版。
4、参与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资格,并将列入本院的企业黑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我院所有项目的市场调研工作。
四、 调研文件投递要求
1、纸质材料递交要求:请参与调研的单位在调研公告时间内将调研需提交的资料,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将纸质材料递交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综合维修楼2楼(医学工程部),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10-87906070。
2、电子版材料递交要求:请参与调研的单位在调研公告时间内将调研资料将文件发送至邮箱:bjzyyxgcb@163.com
(1)邮件主题:设备调研+(调研项目序号)+(调研公司名称)
(2)邮件正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邮件附件:
附件1:关于北京中医医院新院区新院区中药房调剂、煎药设备市场调研清单
附件3:调研诚信保证函
附件4:《生产厂家企业规模声明函》
附件5:(调研项目序号)+调研设备信息表
五、 参与调研单位要求及注意事项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3、依法取得医疗设备生产或经营资质。
4、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
5、本次调研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与单位自行承担所有资料准备及投递成本。
6、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都要提交,未按要求编制、逾期递交或电子、纸质资料不完整的,将不予接收。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HIS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我院HIS系统在2019年1月1日进行升级改造,升级系统涉及门急诊、住院医生站,护士站、电子病历、LIS,RIS,PIS等系统,升级合同终验合格后由系统开发商提供每年的运维期服务,内容包含HIS系统日常运维,系统需求更新部署等且包含安排两名正式员工在我院提供驻场服务。现有运维合同即将到期,我院将采购未来12个月的HIS系统运维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8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另,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等权利。软件的运维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对软件功能的修改和软件代码增删改等操作,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或第三方公司擅自进行这些操作会构成侵权。我院HIS系统的运维服务,属于软件产品配套服务且处于软件产品的版权保护范围内,符合采购单一性原则,应从该软件产品的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人授权的代理服务商(必要时)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4层1409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6年9月9日(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反馈。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23号
联系电话:87906538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HIS系统接口开发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我院各项业务的需要,决定建设HIS系统功能更新所需要的智能审核事前提醒上报、北京市电子病历共享V3、北京市预约挂号统一平台全量候补、711医改工作(挂号费上传医保)、自费医保自助出入院、SPD系统对接、中医版门急诊信息页上传、胶片自助缴费、住院结算清单上传、爱玛客业务对接、药库管理系统HIEP、标本柜管理系统等接口程序共12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5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另,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等权利。软件的运维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对软件功能的修改和软件代码增删改等操作,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或第三方公司擅自进行这些操作会构成侵权。我院HIS系统的接口开发服务,属于软件产品配套服务且处于软件产品的版权保护范围内,符合采购单一性原则,应从该软件产品的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人授权的代理服务商(必要时)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4层1409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6年9月9日(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反馈。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23号
联系电话:87906538
院内自助设备更换锁具及弱电防护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要求:为保障我院自助服务设备安全性,提升院内设备安全防护水平,现需采购NFC电子锁83套,带锁成品跳线265根。
2、项目预算:¥30000.00元。本项目预算为项目采购费用封顶上限,不作为固定的合同总价。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服务商的营业范围须包含销售计算机、电子产品、技术服务、计算机维修或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项目。(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
3、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三、公告公示期
本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意向参选单位可在公示期内报名,公示期结束后我院将不再接受参选报名。
四、咨询及报价单要求
1、咨询方式:意向参选单位可在公示期内的办公时间拨打我院信息中心办公电话87906538(联系人杨老师)进行业务咨询。
2、报价单要求:意向参选单位提交的报价单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营业执照扫描件、报价明细、联系人信息(姓名、手机号)等内容。每一页内容均应加盖公章并简单装订(请勿胶状)。
3、递交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现场送达或正规快递邮寄方式递交报价单。
4、递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23号北京中医医院信息中心。
五、评选说明
1、本项目为我院自主组织小额采购,面向社会公开接受自愿参选单位的报名,无定向邀请,不设置排他性准入条件。
2、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的要求对我院将对全部报价单进行异常低价响应筛查,如有发现异常低价报价,相关参选单位将失去参评资格。
3、我院将根据各参选单位递交的报价单相关内容择优评选后确定中选单位,后续仅与中选单位进行合同洽谈及签订事宜。所有参选单位提交的报价单均由我院统一归档留存,不予退还,请各意向参选单位根据各自需要做好必要的备份。
六、其他事项
1、意向参选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的报价内容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失去参评资格。
2、本公告仅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任何转载无效。
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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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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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NFC电子锁 |
支持RFID电磁门锁,保证专用门禁卡才可以打开机柜门,门锁独立驱动通道数:可支持2路单路驱动输出电流:≤4A输出模式:脉冲输出/电平输出,具备应急开锁装置与我医院现有自助服务终端适配,不得改变现有设备外观,与现有设备完美兼容。要求服务商每周完成设备巡检2次。若发生故障5分钟内电话响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处理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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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带锁成品跳线 |
六类单屏蔽两端带锁水晶头,金片镀金FU,注塑成型,1米,18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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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带锁成品跳线 |
六类单屏蔽两端带锁水晶头,金片镀金FU,注塑成型,2米,45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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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带锁成品跳线 |
六类单屏蔽两端带锁水晶头,金片镀金FU,注塑成型,3米,3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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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带锁成品跳线 |
六类单屏蔽两端带锁水晶头,金片镀金FU,注塑成型,5米,10套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七氟丙烷气体灭火钢瓶检测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
项目预算:100000元
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23号
产品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领取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每个工作日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领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2办公室。
携带以下资料:
1.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号、邮箱地址);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能看清所有信息)。
带黑色签字笔。若供应商在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有权拒绝向其发放采购文件,经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免费领取采购文件。
项目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方式:010-87906286
备注:只有资质审核通过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评审。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
评审时间: 2026年9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清洗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
项目预算:77880元
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23号
产品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领取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每个工作日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领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2办公室。
携带以下资料:
1.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号、邮箱地址);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能看清所有信息)。
带黑色签字笔。若供应商在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有权拒绝向其发放采购文件,经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免费领取采购文件。
项目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方式:010-87906286
备注:只有资质审核通过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评审。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
评审时间: 2026年9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消防电气检测及消防安全评估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
项目预算:210000元
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23号
产品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领取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每个工作日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领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2办公室。
携带以下资料:
1.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号、邮箱地址);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能看清所有信息)。
带黑色签字笔。若供应商在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有权拒绝向其发放采购文件,经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免费领取采购文件。
项目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方式:010-87906286
备注:只有资质审核通过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评审。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
评审时间: 2026年9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
ICU无线接入点购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要求:为保障我院业务正常开展,现需采购无线AP设备4台,本项目包含布线、安装及调试。
2、项目预算:¥10500.00元。本项目预算为项目采购费用封顶上限,不作为固定的合同总价。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服务商的营业范围须包含销售计算机、电子产品、技术服务、计算机维修或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项目。(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
3、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三、公告公示期
本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意向参选单位可在公示期内报名,公示期结束后我院将不再接受参选报名。
四、咨询及报价单要求
1、咨询方式:意向参选单位可在公示期内的办公时间拨打我院信息中心办公电话87906538(联系人杨老师)进行业务咨询。
2、报价单要求:意向参选单位提交的报价单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营业执照扫描件、报价明细、联系人信息(姓名、手机号)等内容。每一页内容均应加盖公章并简单装订(请勿胶状)。
3、递交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现场送达或正规快递邮寄方式递交报价单。
4、递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23号北京中医医院信息中心。
五、评选说明
1、本项目为我院自主组织小额采购,面向社会公开接受自愿参选单位的报名,无定向邀请,不设置排他性准入条件。
2、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的要求对我院将对全部报价单进行异常低价响应筛查,如有发现异常低价报价,相关参选单位将失去参评资格。
3、我院将根据各参选单位递交的报价单相关内容择优评选后确定中选单位,后续仅与中选单位进行合同洽谈及签订事宜。所有参选单位提交的报价单均由我院统一归档留存,不予退还,请各意向参选单位根据各自需要做好必要的备份。
六、其他事项
1、意向参选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的报价内容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失去参评资格。
2、本公告仅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任何转载无效。
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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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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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线AP |
一、技术要求 3. 自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为期三年的定期巡检及升级服务,巡检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提交书面巡检报告。 4. 自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成交供应商须为我院无线控制器提供为期三年的定期巡检及升级服务,巡检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提交书面巡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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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目的:为推进我院十五个专科联盟数字化、规范化运营,打通联盟内医疗机构转诊、会诊、学术教育、人员管理、数据统计全流程业务壁垒,解决传统线下协作效率低、信息不互通、数据无沉淀等问题,我院决定开发专项移动端小程序。该小程序应依托 H5 技术实现多用户端同步适配,功能应可兼顾不同专科联盟以及不同岗位人员的业务需求,形成统一、高效、标准化的中医专科联盟协同服务平台,助力专科联盟医疗资源互通、学术共建、管理提质。服务商除提供相关小程序的开发服务外,还应在小程序正式上线后提供为期12个月的运维服务。
2、功能需求:
平台需根据我院专科联盟合作项目的开展实际需要,设置联盟医生、医院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等不同角色权限,实行分级权限管控;需实现联盟医生账号线上申请审核、转诊与会诊业务线上流转办理、学术教育课程发布及报名审核、系统消息提醒等。全业务操作应支持全程留痕可溯源,同时平台还应提供多维度业务数据统计查询功能。
平台应具备权限管理、转诊业务、会诊业务、学术教育、消息通知、数据统计等功能模块。权限管理应可实现各类账号申请、审核、状态管控与管理员权限配置;转诊和会诊业务模块应可实现申请提交、审核处置及对应业务数据归集;学术教育模块应可实现课程发布、报名审核与学习数据统计;消息通知模块应可实现各业务节点的消息推送和记录留存;数据统计模块应可实现各维度数据汇总、明细查询和可视化展示功能,满足我院专科联盟运营台账留存与管理决策支撑需要。
3、项目预算:¥49900.00元(超过本预算的报价无效)。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
2、参选单位须拥有H5移动端平台、微信小程序及管理后台开发技术实力,可按我院需求完成项目开发和运维服务,并完整交付源代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公告公示及报名要求
1、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8月31日。截止至2026年8月31日16:00前,意向参选单位须于公示期截至前发送邮件(接收邮箱:haoxin@bjzhongyi.com)完成本项目参选预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中医专科联盟协同服务平台开发项目参选报名】。邮件内同步提交本项目初步报价材料。意向参选单位的初步报价材料仅作为本项目前期核实问询参考,不作为本项目评审成交依据。
2、本公告公示期截至后,我院不再接受针对本项目的参选报名。参选报名结束后,我院将统一通知全部已报名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在我院指定的日期安排人员到我院递交正式的项目最终报价材料。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递交,逾期未到场递交项目最终报价材料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参选资格。各参选单位现场递交的最终报价材料,是本项目评议的唯一有效报价依据。
3、参选预报名完成后至现场递交日前,我院可对已报名参选单位开展项目相关核实和问询,参选单位在此期间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4、本项目为我院自主组织小额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接受意向参选单位报名,无定向邀请,不设置排他性准入条件。
四、咨询及资料编制要求
1、咨询方式:意向参选单位可在本公告公示期内的办公时间拨打我院信息中心办公电话87906538(联系人郝老师)进行业务咨询。咨询仅做项目答疑,不接受报价。
2、初步报价材料要求:意向参选单位的报价材料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明细、服务方案简介(包含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服务团队构成等)、联系人信息(姓名、手机号)等内容,放入PDF文件附件。
3、最终报价材料要求:意向参选单位的报价材料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明细、服务方案简介(包含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服务团队构成等)、联系人信息(姓名、手机号)、法人授权书(包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亲自递交时无需授权书)等内容。其中最终报价材料应为纸质版,纸质页面逐页加盖公章,简单装订,请勿胶装。参选单位最终报价材料的有效期自最终报价递交之日起不少于60日历天。最终报价材料仅需一份正本,须密封包装,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全称。
五、评选说明
1、我院参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文件精神,对所有参选单位的最终报价材料开展低价履约风险核查。对明显低于合理成本、存在无法保质履约风险的报价,我院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我院将针对各参选单位的最终报价材料开展综合评议择优确定中选单位,后续将与中选单位接洽落实合同签订事宜。洽谈过程中,中选单位不得变更最终报价单中的实质性服务内容、价格上限等核心条款。
3、我院将不对评选结果进行官网公示。除中选单位外,我院不再逐一告知未中选参选单位本项目的评选结果。
六、其他事项
1、意向参选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的全部报价材料和报价内容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失去参评资格;已确定为中选单位的,我院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参选单位参与本项目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2、所有参选单位提交的报价材料均由我院统一归档留存,不予退还,请各意向参选单位自行做好备份;我院将对全部参选相关文件涉及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3、本采购公告以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版本为唯一有效版本,第三方平台转载仅供参考,我院不对第三方转载内容承担责任。
4、本采购公告所载项目要求为本项目正式执行版本。如后续发生需求勘误、调整,我院将另行发布更正公告。
为了满足我院H3C智能管理平台(也称H3C U-Center一体化平台)优化升级与日常运维的需要,现需采购相关服务,时限为12个月。
服务范围包括:
(1)完成现有H3C智能管理平台的版本优化与升级、功能优化与架构调优,梳理完善我院ICT设备资源台账,实现设备规范化、全量纳管;
(2)针对性解决因业务及纳管设备增多导致的H3C智能管理平台所在服务器性能不足问题,通过服务器性能诊断调优、系统资源优化配置、数据库专项优化、压力测试与效果验证等方式解决智能管理平台运行缓慢、频繁卡顿问题;
(3)建立每月常态化运维巡检、持续产品纳管适配检验和故障处置机制,提供平台系统维护,提升平台运行稳定性、响应速度和承载能力,提升系统稳定性和数据安全性;
(4)在设备资源纳管或优化升级过程中做好数据备份,制定完善的数据回滚机制,确保我院现有监控业务不中断或中断时间控制在分钟级;
(5)保障H3C智能管理平台对我院网络设备运维管理的正常高效,满足平台日常运维及后续业务扩容、安全合规需求;
(6)在运维服务期内,对所有软件和系统免费提供7×24小时现场应急维护服务。
2、项目预算:¥49900.00 元(超过本预算的报价无效)。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计算机系统服务项目;
2、参选单位须在北京设立直属服务网点;
3、参选单位须熟悉H3C ICT运维平台工作流程和原理,具备服务器系统、网络及安全设备运维、数据库优化、ICT 监控平台全流程实施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公告公示及报名要求
1、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8月31日。截止至2026年8月31日16:00前,意向参选单位须发送邮件(接收邮箱:haoxin@bjzhongyi.com)完成本项目参选预报名,邮件标题格式:【H3C智能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参选报名】。邮件内同步提交本项目初步报价材料。意向参选单位的初步报价材料仅作为本项目前期核实问询参考,不作为本项目评审成交依据。
2、本公告公示期截至后,我院不再接受针对本项目的参选报名。参选报名结束后,我院将统一通知全部已报名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在我院指定的日期安排人员到我院递交正式的项目最终报价材料。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递交,逾期未到场递交项目最终报价材料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参选资格。各参选单位现场递交的最终报价材料,是本项目评议的唯一有效报价依据。
3、参选预报名完成后至现场递交日前,我院可对已报名参选单位开展项目相关核实和问询,参选单位在此期间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4、本项目为我院自主组织小额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接受意向参选单位报名,无定向邀请,不设置排他性准入条件。
四、咨询及资料编制要求
1、咨询方式:意向参选单位可在本公告公示期内的办公时间拨打我院信息中心办公电话87906538(联系人郝老师)进行业务咨询。咨询仅做项目答疑,不接受报价。
2、初步报价材料要求:意向参选单位的报价材料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明细、服务方案简介(包含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服务团队构成等)、联系人信息(姓名、手机号)等内容,放入PDF文件附件。
3、最终报价材料要求:意向参选单位的报价材料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明细、服务方案简介(包含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服务团队构成等)、联系人信息(姓名、手机号)、法人授权书(包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亲自递交时无需授权书)等内容。其中最终报价材料应为纸质版,纸质页面逐页加盖公章,简单装订,请勿胶装。参选单位最终报价材料的有效期自最终报价递交之日起不少于60日历天。最终报价材料仅需一份正本,须密封包装,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全称。
五、评选说明
1、我院参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文件精神,对所有参选单位的最终报价材料开展低价履约风险核查。对明显低于合理成本、存在无法保质履约风险的报价,我院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我院将针对各参选单位的最终报价材料开展综合评议择优确定中选单位,后续将与中选单位接洽落实合同签订事宜。洽谈过程中,中选单位不得变更最终报价单中的实质性服务内容、价格上限等核心条款。
3、我院将不对评选结果进行官网公示。除中选单位外,我院不再逐一告知未中选参选单位本项目的评选结果。
六、其他事项
1、意向参选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的全部报价材料和报价内容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失去参评资格;已确定为中选单位的,我院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参选单位参与本项目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2、所有参选单位提交的报价材料均由我院统一归档留存,不予退还,请各意向参选单位自行做好备份;我院将对全部参选相关文件涉及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3、本采购公告以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版本为唯一有效版本,第三方平台转载仅供参考,我院不对第三方转载内容承担责任。
4、本采购公告所载项目要求为本项目正式执行版本。如后续发生需求勘误、调整,我院将另行发布更正公告。

市场询价公告
为做好本项目采购前期准备工作,采集市场真实价格水平,我院现面向社会开展本次市场询价。
一、采购目的和项目需求
本项目旨在根据国家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本着提高我院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和水平的目的,依据我院信息系统实际情况,针对两个三级系统(互联网诊疗系统、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和一个二级系统(我院官方网站)采购备案咨询服务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我院针对本项目的全部技术服务需求如下,各意向参与单位须基于下述完整全部需求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据实作出意向性报价:
【服务内容:
1、服务商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规范标准,为我院两套三级信息系统、一套二级信息系统提供等级保护备案咨询、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梳理完善协助及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其中三级系统为互联网诊疗系统、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二级系统为我院官方网站(以下统称相关系统)。
2、服务商须严格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各系统对应安全等级要求开展测评工作,测评范围完整覆盖各相关系统技术层面(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和管理层面(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项下本级全部适用测评控制点,不得擅自缩减测评范围、删减测评项目。
3、服务商针对互联网诊疗系统、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三级)、医院官方门户网站(二级)分别独立实施测评,分别编制、出具规范有效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并交付全套相关配套材料。
服务要求:
1、服务商实施本项目服务须遵循下列法律、规范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GB 17859-199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T 28449-2018《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 36627-2018《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试评估技术指南》、GB/T 25058-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高风险判定实施指引(试行)》;其中《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高风险判定实施指引(试行)》对互联网诊疗系统、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三级系统)严格执行,医院官方门户网站(二级系统)参照执行。
2、服务商负责编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方案》,经我院确认后组织实施。测评采用访谈、文档核查、现场检查、工具测试等规范方式开展,运用专业、合法合规的漏洞扫描、渗透测试工具实施技术验证并提供专项技术报告(《渗透测试报告》和《漏洞扫描报告》)。
3、服务商确保所有测评活动不得对我院相关或其他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实质性影响。
4、服务商按期完成本项目全部测评工作,针对各信息系统分别出具可用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满足卫健主管部门核查要求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5、如因非服务商原因导致我院相关系统被破坏、数据丢失的,服务商有义务在接到我院求助后及时采取措施协助我院进行系统和数据恢复,但不承担相关责任。
6、服务商在提供测评服务过程中,及时梳理排查系统潜在安全风险,从管理、技术两个维度提供可行的安全整改、系统升级建议,编制形成《信息安全等保咨询建议书》,并安排技术人员指导我院相关人员开展风险整改工作。
7、待我院完成相关安全整改工作后(如有),服务商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互联网诊疗系统、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医院官方门户网站开展回归复测,逐项验证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保障各系统达到对应等级保护安全要求。
8、服务商应提供7x24小时联系热线,并保证联系渠道畅通。在接到我院发出的技术咨询要求时,30分钟内予以相应。热线咨询无法解决问题时,现场实施人员在1个小时内抵达现场解决问题。
9、服务周期内及项目结束后,服务商须向我院完整提交下列资料:《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方案》、《信息安全等保咨询建议书》(如涉及整改);渗透测试报告:《互联网诊疗系统渗透测试报告》《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渗透测试报告》和《医院官方门户网站渗透测试报告》;漏洞扫描报告:《互联网诊疗系统漏洞扫描报告》《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漏洞扫描报告》《医院官方门户网站漏洞扫描报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互联网诊疗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医院官方门户网站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等文件。
10、上述各项成果文件,每套提供纸质文件2份,同时交付PDF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电子版1套。
11、服务商的技术工程师在我院作业期间应严格遵守我院的各项业务规章制度。
12、服务商在测评过程中如需暂停或中断测评,须提前经我院书面同意,并明确恢复时间。
13、服务商承诺严格保护在服务期间可能接触到的我院及相关第三方个人的信息安全(尤其是我院工作人员及患者的信息秘密),不得泄露、篡改、非法使用相关信息。不得将我院的业务数据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用途。
14、服务商自备服务于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软硬件设备。
15、服务商在我院作业期间需对我院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设备提供必要的安全测评和防护,确保我院的通信安全。】
提示:本公告仅公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需求;本项目相关商务条件、详细资质条件等内容不在本公告中载明。本公告公示期内,有关本项目的疑问可向本项目联系人咨询(咨询电话:87906538,联系人:郝老师)。相关咨询仅作信息答疑,不开展商务议价,不对报价效力予以确认,不构成采购谈判或预磋商行为。
二、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内容;
2、本次市场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三、询价参与时间及要求
1、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6日。意向单位须于2026年8月26日16:00前完成电子邮件报送,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意向性报价。报价邮箱:haoxin@bjzhongyi.com。
2、报送方式:本次市场询价仅接收电子邮件报送,不接收纸质现场递交、邮寄递交。
3、报价邮件规范:
(1)邮件标题:等保测评服务采购项目‑意向性报价。
(2)邮件正文写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邮件附件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意向性报价函的PDF扫描件。
(4)意向性报价函必须包含:单位全称、营业执照复印件、针对本项目全部技术服务需求的意向性总报价、报价明细。
(5)意向性报价函可选择性附带:简要服务方案、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附加材料。
四、重要说明
1、本次市场询价仅为采购前期市场价格摸底调查,不属于招标、谈判以及正式采购流程,不构成任何采购要约及缔约承诺。
2、我院不承诺后续必然实施采购,亦不承诺必然且只能从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列表中确定最终的成交服务商。
3、本次收集的意向性报价仅作为价格摸底参考,不作为后续正式采购的评审、比价及成交依据。
4、后续如本项目启动正式采购流程,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如有意正式的采购项目,须按照正式采购公告的要求重新完整参与报名及报价等全部流程。本次意向性报价自动失效。
5、本次市场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与服务商资料编制、报送产生的全部成本自行承担。
6、我院对所收到的每一份意向性报价函的商业信息均予以保密。不对外公示、不单独反馈各单位询价结果。
7、本公告以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版本为唯一有效版本,任何第三方平台转载内容无效,我院不对第三方转载内容承担任何责任。
8、本公告所列技术服务需求为现阶段暂定版本,仅供本次市场询价参考;本项目最终正式需求以我院后续公开发布的正式采购文件为准。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项目停车设施引入社会资本的前期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
项目预算:180000元
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23号
产品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工程咨询乙级资信以上。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领取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领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2办公室。
携带以下资料:
1.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号、邮箱地址);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能看清所有信息)。
带黑色签字笔。若供应商在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有权拒绝向其发放采购文件,经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免费领取采购文件。
项目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方式:010-87906286
备注:只有资质审核通过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评审。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
评审时间: 2026年9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
市场询价公告
为做好本项目采购前期准备工作,采集市场真实价格水平,我院现面向社会开展市场询价。
一、采购目的和项目需求
本项目旨在针对我院用于存储HIS应用、HIS-Mirror数据库、PACS影像、VMware虚拟化、VMware虚拟化灾备、互联网医院的一系列设备采购未来12个月的NetApp原厂维保服务。服务包括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免费提供并更换原厂零配件、定期巡检等内容,并配合我院及其他设备供应商完成必要的系统割接等工作。
我院针对本项目的全部技术服务需求如下,各意向参与单位须基于下述完整全部需求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据实作出意向性报价:
【服务内容:
1、服务商针对本项目标的设备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
2、服务商针对本项目标的设备提供每季度一次的设备巡检、故障预警和应急响应等服务;
3、服务商针对本项目标的设备建立存储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在设备故障或数据异常时按我院要求及时应对;
4、服务商每月针对本项目标的设备的性能(如IOPS、吞吐量、响应延迟)进行监测与优化;
5、服务商针对本项目标的设备建立运维台账,实现设备型号、运行状态、维保记录、故障处理等信息的管理;
6、在服务期内,服务商应免费提供本项目标的设备维保服务所需的全部零配件并免费更换安装调试,其所提供的所有零配件必须为NetApp原厂配件。
服务要求:
1、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团队的人员应该保持稳定,如因特殊原因发生人员更迭的,需我院确认后方可调换人员,且补充的新人员应具备不低于被替换人员的资质和水准;
2、项目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服务商首先检测本项目标的设备并建立设备台账档案。台账内容应包含设备型号、运行状态以及后续针对每次故障处理和和零配件更换进行的详细操作内容;
3、服务商提供的维保服务应确保本项目标的设备全年运行故障率低于0.5%,可用性达到99.99%以上;
4、服务商应为本项目标的设备建立存储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在相关设备故障或数据异常时,可在1小时内启动恢复流程,关键医疗数据恢复成功率应达到100%;
5、结合我院业务增长需求,服务商应每月通过远程登陆对本项目标的设备的性能(如1OPS、吞吐量、响应延迟)进行监测与优化,确保相关设备的性能匹配业务负载,避免因存储瓶颈影响诊疗效率;
6、服务商为本项目提供全年无休的免费热线电话,7*24小时全天候随时接听我院的报障或咨询电话。同时提供电子邮件和远程指导的响应方式;
7、在服务期内,接到我院的报障电话后,服务商应在30分钟内响应。如通过远程指导方式无法解决的,服务商应在接到我院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如遇紧急或重大业务故障,服务商应在接到我院通知后的2小时内派人携带重要零配件抵达故障现场;
8、如服务商在项目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对我院的报障进行响应,我院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包括聘请第三方代为解决问题),但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服务商全权承担;
9、服务商每季度派技术人员到我院现场对本项目标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检。如在巡检过程发现异常或风险,马上向我院汇报并开展必要的防护性工作;在得到我院确认后马上进行异常或风险处理;
10、在服务期内,如本项目标的设备需要更换零配件,服务商应在我院同意后的24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携带相关零配件抵达我院现场并实施更换,并在更换后针对新换的零配件单独提供12个月的独立质保期。服务商应提供相关零配件的原厂合格凭证。在独立质保期内,如所更换的零配件再次发生损坏,服务商应在接到我院通知后的24小时内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本项目服务期届满后,如服务商为我院提供并更换的相关零部件的独立质保期仍未到期,服务商应继续完成相关质保服务直至独立质保期届满;
11、在服务期内,服务商应及时通知我院可能发生的本项目标的设备的隐患(如BUG等),及时与我院商议并实施消除隐患的操作;
12、在服务期内,如遇我院搭建或更换与本项目标的设备有业务关联的环境或设备时,服务商应配合我院提供必要的系统割接等工作;
13、在服务期内,如遇我院进行与本项目标的设备有业务关联的应急演练或者灾备切换操作时,服务商应根据我院的实际需要安排技术人员到我院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14、在服务期内,服务商应确保提供本项目标的维保服务的过程符合医疗行业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相关法规及我院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定期合规检查,规避安全与合规风险;
15、在服务期内,非因服务商原因导致我院本项目标的设备损坏、相关设备的信息系统被破坏、数据丢失时,服务商有义务及时采取措施协助我院进行必要的问题处理。如问题的处理超出必要限度导致服务商需要另行收费的,服务商应及时告知,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否则我院有权拒绝付款;
16、在服务期内,服务商向我院相关设备操作人员提供不限次数的业务培训,协助其掌握必要的本项目标的设备的基础操作和应急处理技能;
17、服务商的技术工程师在我院作业期间应严格遵守我院的各项业务规章制度且不能影响我院所有正常业务;
18、服务商承诺严格保护在服务期间可能接触到的我院及相关第三方个人的信息安全(尤其是我院工作人员及患者的信息秘密),不得泄露、篡改、非法使用相关信息。不得将我院的业务数据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用途。】
提示:本公告仅公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需求;本项目相关商务条件、详细资质条件等内容不在本公告中载明。本公告公示期内,有关本项目的疑问可向本项目联系人咨询(咨询电话:87906538,联系人:郝老师)。相关咨询仅作信息答疑,不开展商务议价,不对报价效力予以确认,不构成采购谈判或预磋商行为。
二、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内容;
2、本次市场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三、询价参与时间及要求
1、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5日。意向单位须于2026年8月25日16:00前完成电子邮件报送,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意向性报价。报送邮箱:haoxin@bjzhongyi.com。
2、报送方式:本次市场询价仅接收电子邮件报送,不接收纸质现场递交、邮寄递交。
3、报价邮件规范:
(1)邮件标题:Netapp存储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意向性报价。
(2)邮件正文写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邮件附件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意向性报价函的PDF扫描件。
(4)意向性报价函必须包含:单位全称、营业执照复印件、针对本项目全部技术服务需求的意向性总报价、报价明细。
(5)意向性报价函可选择性附带:简要服务方案、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附加材料。
四、重要说明
1、本次市场询价仅为采购前期市场价格摸底调查,不属于招标、谈判以及正式采购流程,不构成任何采购要约及缔约承诺。
2、我院不承诺后续必然实施采购,亦不承诺必然且只能从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列表中确定最终的成交服务商。
3、本次收集的意向性报价仅作为价格摸底参考,不作为后续正式采购的评审、比价及成交依据。
4、后续如本项目启动正式采购流程,参与本次市场询价的服务商如有意正式的采购项目,须按照正式采购公告的要求重新完整参与报名及报价等全部流程。本次意向性报价自动失效。
5、本次市场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与服务商资料编制、报送产生的全部成本自行承担。
6、我院对所收到的每一份意向性报价函的商业信息均予以保密。不对外公示、不单独反馈各单位询价结果。
7、本公告以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版本为唯一有效版本,任何第三方平台转载内容无效,我院不对第三方转载内容承担任何责任。
8、本公告所列技术服务需求为现阶段暂定版本,仅供本次市场询价参考;本项目最终正式需求以我院后续公开发布的正式采购文件为准。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三级等保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三级等保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预算金额:28万元
3. 采购方式: 公开遴选
4. 采购控制价:28万元
5. 采购内容:本项目旨在根据国家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本着提高我院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和水平的目的,依据我院信息系统实际情况,针对两个三级系统(互联网诊疗系统、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采购备案咨询服务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遴选文件。
6. 服务期限:3个月.
7.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院内)
二、项目终止原因
因本项目采购需求变更,终止本次遴选活动。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原遴选公告于2026年8月10日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官网发布。
2. 本项目后续将重新组织采购,具体时间,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我院官网发布的后续公告。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23号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10-87906285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医疗设备市场调研公告
为增进我院对医疗设备的技术发展情况和各个品牌的了解,现进行部分设备产品进行市场公开调研(并非医疗设备采购招标),仅作为该项目开展采购活动前期市场综合分析的支撑依据,与后期组织实施采购活动无直接关系。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商、代理商按照下面要求,报名参加。
一、 项目内容
1、本次调研可以只提供(附件1)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产品的调研资料;
2、参与本次调研的市场主体应严格遵循真实、诚信的原则,所提供的调研资料应确保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情况;
二、 调研时间
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7日 上午12:00前;
三、 调研资料要求
1、按调研资料须按照模板(附件2)填写,按顺序编写页码并每一页需报名单位盖章确认。
2、调研文件资料需以单个子包产品内容进行装订成册,不少于4套(一正叁副)。
3、按调研资料须按照模板(附件2)填写完成Word版与打印盖章扫描PDF版。
4、参与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资格,并将列入本院的企业黑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我院所有项目的市场调研工作。
四、 调研文件投递要求
1、纸质材料递交要求:请参与调研的单位在调研公告时间内将调研需提交的资料,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将纸质材料递交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综合维修楼2楼(医学工程部),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10-87906070。
2、电子版材料递交要求:请参与调研的单位在调研公告时间内将调研资料将文件发送至邮箱:bjzyyxgcb@163.com
(1)邮件主题:设备调研+(调研项目序号)+(调研公司名称)
(2)邮件正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邮件附件:
五、 参与调研单位要求及注意事项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3、依法取得医疗设备生产或经营资质。
4、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
5、本次调研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与单位自行承担所有资料准备及投递成本。
6、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都要提交,未按要求编制、逾期递交或电子、纸质资料不完整的,将不予接收。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三级等保测评服务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三级等保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预算金额:28万元
3. 采购控制价:28万元
4. 采购内容:本项目旨在根据国家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本着提高我院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和水平的目的,依据我院信息系统实际情况,针对两个三级系统(互联网诊疗系统、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采购备案咨询服务和安全登记保护测评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遴选文件。
5. 服务期限:3个月.
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院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服务商须持有有效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遴选文件
1. 获取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北京时间)。
2.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遴选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人邮箱。
3. 报名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1办公室
4. 报名需提供资料:
·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号、邮箱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能看清所有信息);
· 携带黑色签字笔。
5. 备注:只有审核通过并领取了遴选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评审。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地点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上午8:4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 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景美办公楼一层采购中心1办公室
3. 评审时间:2026年8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4. 评审地点:同递交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响应文件须密封提交,正本1份,副本2份, 以及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1份。所有纸质版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 本项目遴选公告、遴选结果等信息将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官方网站发布,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23号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10-87906285
